9月2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互联网法院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深化互联网司法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努力把互联网司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周强指出,设立互联网法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所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牢牢把握互联网时代发展趋势,积极进取、大胆创新,开创了全流程在线诉讼的新模式,探索了信息技术与司法审判融合发展的新路径,确立完善了网络空间司法治理的新规则,为司法审判模式转型升级和互联网治理体系深刻变革作出积极贡献,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人民群众肯定和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决定设立互联网法院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互联网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准确把握时代发展大势,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司法模式转型升级,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模式,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职能作用,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国际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周强要求,要勇于改革创新,坚持机制变革和技术变革双轮驱动,以更大力度树立互联网司法模式新标杆,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加强机制创新,着力构建成熟定型的在线诉讼新模式和电子诉讼规则,打造互联网司法模式“样板间”。要推进技术创新,深化云计算、区块链、5G传输等前沿技术与司法审判融合对接,深耕科技融合应用“试验田”。要强化规则创新,工作重心从机制探索、平台建设向确立规则、完善制度方向转变提升,建设网络空间治理司法“新高地”。
周强强调,要深化系统集成,强化改革配套,以更宽广视野不断拓展互联网法院发展路径。要完善互联网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依托信息技术进行智能化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要积极创制技术应用规则,合理划定技术边界,坚决防止技术过度使用损害司法基本价值,决不能搞所谓的“机器审判”。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各类平台和子系统的融合集成,把各类信息系统用好用到位,真正做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要大力加强互联网司法人才建设,健全科技人才和法律人才融合培养机制。要深化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交流合作,促进科技研发与转化应用相互促进、良性互动。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述元主持座谈会。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通报了互联网法院改革建设情况。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分别介绍了互联网法院改革经验和成效。中国科学院院士、浙江大学校长吴朝晖,中国工程院院士吴建平,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张文显,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党委书记刘奕群,全国人大代表马一德,全国政协委员李大进,以及中央有关单位代表及部分互联网企业代表在座谈会上发言,对互联网法院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地方法院代表参加座谈会。(孙航、刘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