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2018-12-04

济大党字〔2004〕62号

(2004年12月29日)

为做好我校依法治校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选与管理办法》的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就加强依法治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和实施,依法治教已成为党和 政府管理教育的基本方针,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管理在新形势下做出的必然选择,是深化教育改革和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高等教育历史使命 的重要保障。加强依法治校工作,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有利于推动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利于营造依法施教的 良好氛围,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保障和维护学校及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学校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断提高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学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依 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明确的法治观念,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治校的自觉性。

二、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思路

依法治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 相结合,保障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依法治校工作的主要目标:一是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并与国家现有教育法律法规衔接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完善内部决策机制,构建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 决策体系;三是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内部管理体制,形成依法管理的网络体系;四是建立健全具有权威性和制约力的内部监督机制;五是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依法保障教师和受教育者 的合法权益;六是教师、管理者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依法治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政职 能部门的作用,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依法治校的氛围;按照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选与管理办法》的要求,对 学校内部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完善,及时依法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加强监督,把依法治校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全面加强依法治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发扬 民主,集中民智,定期研究解决依法治校工作中的问题,切实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 学校依法决策、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

三、采取有力措施,将依法治校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 管理。要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法建立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做到组织健全 ,职责明确,相互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学校各职能部门要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与学校章程相配套的、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及时做好现有 各项制度的清理工作,对与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树立依法办学和科学管理的理念,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学校内部各种矛盾和各种利益关系。严禁学校内 部机构在无法人代表授权的状态下从事无效的民事行为,规范资产、合同等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减少合同及法律纠纷。力戒单纯靠“经验”和“权力”实现管理的粗放模式,做到有 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 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学校内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出台,要充分征求和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管 理者自身的监督和师生员工对管理者的监督,将监督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认真落实《中共济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实行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务公开 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 公开。通过实施“阳光”工程,加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切实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现象的发生。

(三)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要把加 强法制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法律素质作为依法治校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成立法制工作机构、设立法律顾问室等形式,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 培训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通过学习培训,熟悉并掌握与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 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要建立经常性的教师学法制度,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 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促进广大教师自觉学法用法,依法施教。要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要加强 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益违法犯罪行为。要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知识,保证教职工学法时间的落实,不断提高教职 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学生权益。要充分发挥法律基础课等学校课堂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保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不断提高法律课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要积极探索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丰富形式,创新载体,使学生的法制教育更加生动活泼,易于接受。各学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法制 教育基地,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做到学生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经常化、制度化。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权 、其他人身权益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杜绝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要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要牢固树 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制度和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明确职责,加强安全检查,落 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要加强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 领导

依法治校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学校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指导 和组织协调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各分党委、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依法治校工作作为规范办学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推进学校改革发展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予以高度重 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抓紧抓实抓好。要抓好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学校人人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全省依 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明确依法治校的各项要求和工作目标,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具体实施时间,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精心实施,以评促建,全面地推进我校依法治校 工作。

打印    关闭
» 上一篇:无
« 下一篇:关于印发《济南大学印章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大学法律事务中心

邮编:250022

办公电话:0531-89736285

地址: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办公楼1109